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了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详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51310.htm)。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请
1.201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6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4. 2016年度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没有ISIS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科研科申请开通。
5.申请人请将申请书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一式两份)于2015年3月7日下班前交至科研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yykyk@126.com,逾期不予接收。
6.申请书纸版材料请双面打印装订。
7.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二、关于结题
1.请结题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登录ISIS系统,实事求是地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若忘记登陆名及密码,请联系科研科或科研处。
2.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3.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4.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5.结题报告纸质材料需学校财务、审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章(字),请项目负责人于2016年1月6日前将本部门结题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统一提交至科研科。
6.结题报告纸版材料请双面打印装订。
三、项目进展报告
各在研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于2016年1月8日前在线提交,科研处进行审核。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胡律江
联系电话:0791-86363831
邮箱:zyykyk@126.com
科研科
2015年12月15日